職業裝定做的穿著有什么忌諱呢?我認為至少有這么七個禁忌:
第一,忌殘破。職業裝該洗就洗,該換就換,該淘汰就淘汰,寧可不穿也不能穿破衣服。你去餐廳吃飯,如果他穿的制服上面有一個洞,有一個污痕,或者掉一個扣子,或者很臟,那你還吃嗎?
第二,忌雜亂。具體說這有兩方面。一方面,單位要求你穿就得穿,不能發了制服,一半人穿,一半人不穿。你說如果是這樣,還有規矩嗎?再比如,如果警察有的穿警服,有的不穿警服,豈不成了大雜院了。另一方面,穿的時候要按服裝自身的規則穿。比如穿西裝的時候得穿皮鞋。女孩子要穿涼鞋的話,露指涼鞋不能穿襪子,否則就會比較傻。另外,服裝著裝有集成的規則。
第三,忌鮮艷。從制作的角度來講,應該統一顏色,不能太鮮艷。一般要遵守三色原則,也就是說顏色不能超過三種。
第四,忌暴露。職業裝在款式上要既利于工作,時尚、新穎,但也不能過于暴露。不能穿露臍裝、露背裝、低胸裝、露肩裝。職業裝要四不露,即不露胸、不露肩、不露腰、不露背。否則一彎腰走光了,你還怪別人賊眉鼠眼?
第五,忌透視,就是不能透視。內衣、外衣的色彩要協調。否則一看,內衣是長式、短式,什么顏色,什么款式都很一目了然,這不行。你不能穿透明的衣服當外套,不能透視,這不好看。
第六,忌短小,就是不能太短。該省面料是要省,但別亂省。有的人內褲高于外褲,這是很普遍的事。如果真是港澳那種時尚穿法,把T褲露出來,那還行。問題是露出來的不是那種優美的款式,磨薄了、起球了,甚至商標翻在外,這就不好了。
最后一個忌諱,忌緊身。緊身衣,搞不好走光了,扣子繃了、開線了,蹲著也不方便呀,諸如此類。工作時,要展示的是愛崗敬業的精神,訓練有素的態度,而不是優美的線條。